越南西宁省人民法院特此通知 HSU HUNG CHI 先生(出生日期:1989年12月21日,国籍:中国台湾,护照号码:352883708,地址:中国台湾桃园市中坜区复兴里001邻长乐街96/6-1号),我院正在受理原告裴氏竹玲(Bùi Thị Trúc Linh)女士(出生日期:2000年12月4日,性别:女,国籍:越南,公民身份证号码:072300000020,签发日期:2015年5月15日,签发机关:越南居住注册管理与居民国家数据警察局,地址:越南西宁省周城县和盛乡潘石榴村)与被告 HSU HUNG CHI 先生的离婚案。
我院举行此案调解和听证会的时间:
第一次于越南时间2024年6月18日上午8时00分;
第二次于越南时间2024年6月28日上午8时00分。
我院开庭审理此案的时间:
第一次于越南时间2024年7月12日上午8时00分;
第二次于越南时间2024年7月19日上午8时00分。
举行调解、听证会和开庭的地点:西宁省人民法院,地址:越南西宁省西宁市宁山坊宁中街区陈富路80号(Số 80, đường Trần Phú, khu phố Ninh Trung, phường Ninh Sơn, thành phố Tây Ninh, tỉnh Tây Ninh, Việt Nam)。
我院要求 HSU HUNG CHI 先生按照上述时间和地点到庭出席调解和听证会,并参加案件审理过程。
如果 HSU HUNG CHI 先生缺席,我院将依据越南现行法律法规审理此案。